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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罗党建网 时间:2023-03-10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全县“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全县“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在全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结合全区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日”“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全市“廉政教育月”活动部署和要求,现就2023年在全县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分级分类施教,集中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题

  “植廉于心  践廉于行”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按照自治区、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4+10”为载体,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

  (一)县委集体活动

  结合全区“廉洁从政警示日”“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在县委层面集中开展4项集体活动。

  1.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为官之箴》、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两面人生》,就廉政教育工作作交流研讨。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2.召开全县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市廉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  

  3.举办“廉洁文化绘清廉  翰墨清风守初心”书画摄影工艺作品展。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以“廉洁书画绘清廉  翰墨清风守初心”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工艺、漫画、公益广告等作品,举办书画展,组织县处级领导参加开幕式,并参观书画展。将廉政教育融入传统文化,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廉洁理念。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县委宣传部

  4.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县处级领导、县直(部门)、各乡镇负责人参观黄渠桥镇红色革命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场所,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县纪委监委

  (二)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系列活动

  按照全市“廉政教育月”活动部署,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分级分类开展以下10项廉政教育活动,也可自选动作开展相关活动。

  1.召开廉政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市、县廉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剖析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2022年度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2.参观“廉洁文化绘清廉  翰墨清风守初心”书画摄影工艺作品展。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全县“廉洁书画绘清廉  翰墨清风守初心”书画摄影工艺作品展,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3.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4.开展年轻干部“青廉专线”系列活动。围绕“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主题,组织青年干部开展读书沙龙、廉政教育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激发青年干部对廉洁的思考,提高青年干部廉洁意识。

  责任单位:团县委

  5.为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家属“清廉之旅”“红色教育”家庭助廉宣传,“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洁“监督员”,筑牢家庭廉洁防线。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县妇联

  6.开展“送廉下乡”活动。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结合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托“三农”干部大学习大轮训、“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等活动,以“唱廉歌”“绘廉画”“演廉戏”等百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送廉下乡”活动,让廉洁文化在农村落地生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

  7.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为榜样,通过主题党日开展爱党爱国爱岗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强化宗旨意识,勇于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8.开展廉政教育主题讲座、宣讲活动。结合支部书记讲党课、廉政教育宣讲团宣讲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宣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9.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为官之箴》、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两面人生》,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10.开展廉政谈心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支部书记与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之间逐级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谈话内容要结合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大项目廉政风险点和风险防控,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同步启动“廉政教育月”活动,把开展各项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廉政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主责主业相结合,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责“大宣教”格局。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要加大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活动各项部署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拓宽教育形式。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职能作用和行业(专业)优势,认真思考,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在落实好全县“廉政教育月”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充分运用干部群众乐于参与、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为营造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三)注重统筹协调,提升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扎实有序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及时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活动的图片和影像资料,提炼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活动图片(不小于2M),活动总结于4月8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宣教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ljwxjzx@163.com,联系电话:6095217)。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清廉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媒体资源,做好“廉政教育月”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平罗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廉政教育月”期间每周发布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的相关新闻不少于2篇,做到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不断扩大“廉政教育月”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各单位要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设“廉政教育月”专栏,积极宣传本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相关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活动氛围。

  (五)巩固拓展成果,持续开展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廉政教育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防止活动娱乐化、庸俗化。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统筹运用“廉政教育月”活动成果,建立健全规范廉政教育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廉政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最大限度提升廉政教育综合质效,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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